刑事部主任卢愿光律师谈“成功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心得体会
时间:2021-11-01

卢愿光律师是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知名刑辩律师,律师执业近20年,成功辩护不少重大刑事案件。


现在谈谈办理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心得体会,与大家分享、交流。2018年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增多,刑事辩护律师如何办理好该类型案件,保证办案质量,做到有效辩护,十分重要。本律师近年办理涉黑涉恶重大、复杂案件近十件,案件办理进展顺利,案件达到辩护预期效果,具体如下:


广州市白云区红星村村民黄某民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敲诈勒索涉黑案(已判决,成功为当事人黄某民打掉涉黑罪名,其它罪名从轻判处);阳西县公安人员蔡某纵容、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已判决,从轻处罚)、广东省公安厅903专案系列英德市唐某强迫交易罪涉恶案(已判决,从轻处罚);清远市1904专案系列分案黄某文等人非法开矿、串通投标、行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已开庭、未判决,控辩争议较大,努力辩护中);清远市犁庭3号案朱某华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开设赌场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伤害罪案(已开庭、未判决,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刑期降至最低)、普宁市某村委会书记陈某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妨碍公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非法占用农用地、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涉恶案(已起诉、尚未开庭,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争取到部分罪名不起诉)。

 

现结合本人所办理有关涉黑涉恶案件全程辩护的过程,谈一下办案心得体会,与大家共同交流探讨。本文所探讨的问题更多的是从律师办理此类案件过程中出现的实务性问题出发,不深入讨论涉及的具体案情问题。

 

一、刑事辩护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要有坚定信力、意志、不怕困难、敢于挑战,家属也必须信任律师并全力支持律师工作。

 

刑事辩护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要有坚定信力、意志,有顽强毅力,不怕困难精神,不怕辛苦,有敢于挑战困难的斗志,敢于反映意见,争取尽快会见到嫌疑人,这一点十分重要。当事人家属必须支持律师的工作,代理辩护律师才能将该类案件办得好,才能为当事人争取最佳的辩护效果。


涉黑涉恶案件在侦查阶段会见难,是常见的状态,也是辩护律师介入该类案初期最大的困难。嫌疑人被抓获后,侦查机关人员对嫌疑人进行高密度提审,侦查人员利用便利条件,今天提审完,接着预约明天、后天提审,甚至有时连续预约今后一个星期的提审,看守所以办案机关已预约提审为由,拒绝律师会见,其实是侦查阶段公安办案机关不想辩护律师这时候那么快见到嫌疑人,不想律师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所以,侦查阶段律师要求会见嫌疑人,有时一个星期,甚至半个月都无法预约得上,或无法会见到嫌疑人。这时嫌疑人家属对此又不太理解,见到律师约不到,或没会见到人,心情更焦急,担心嫌疑人在里面出什么问题;或怀疑律师不够努力,动摇信心,这是不应该的。有时也经常打电话给承办律师,或对承办律师催得急,这样无形中给承办律师很多干扰和工作压力,不利于受托律师工作安排、开展,妥善安排时间办理案件,也打击律师的信心,家属必须纠正该错误做法。


这时候当事人家属应该相信自己选择的辩护律师、全力支持律师办理案件,很重要。不要被暂时出现的困难或公安机关的通讯报道内容吓倒,律师在要求会见过程遇到一些阻碍,家属也不必要焦急,因为家属自己选择信任的律师,并委托律师处理该案件,一定要信任到底,你们选择的律师若是专业、负责、有经验的律师,一定会帮助当事人到底,争取到底的。


因为律师承接了这个案件,在主观上也希望将该案办好,会想尽办法、千方百计向公安机关交涉、向羁押的看守所等部门反映意见,不怕辛苦,多跑看守所几次,坚持理论,并提出公安办案机连续预约提审的违法违规性,努力交涉会见问题,争取看守所收下律师会见委托手续,提出要求48小时内安排律师会见,据理力争,不退让,看守所见到律师坚持不退让,也不敢明目张胆地完全偏帮公安,将平衡处理辩护律师会见问题,也会尽快安排律师会见到嫌疑人,使会见问题得到解决。

 

二、家属应纠正错误看法,抛弃涉黑涉恶案件大多可能会重判刑的偏见,及时聘请专业、有经验、负责任的律师尽早介入案件办理,不要错过最好机会。

 

犯罪嫌疑人被抓后,家属见不到嫌疑人,只能委托委托律师介入会见,才可能见到。同样侦查阶段37日黄金时间也很重要,也适用于涉黑涉恶案上。嫌疑人见到律师沟通后,与没有见过律师,在心理上、应对上、精神上等方面肯定存在较大差别。家属委托律师尽快介入会见沟通情况,解答嫌疑人内心疑问,让嫌疑人正确地认识到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何辩解、供述对自己有利?如何更正、拒签不正确讯问笔录内容?如何避免被诱供、骗供,如何辩认材料?如何拒绝回答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如何行使沉默权?如何供述参与程度、发挥如何作用?是否存在举报立功?是否存在自首等方面?都很重要。

 

涉黑涉恶案件公安机关抓获嫌疑人后,公安机关大多在公众号、小程序、报纸、新闻等有关媒体公布案情概况,家属知悉内容,大多认为这类案件是受政治原因影响,家属先入为主地认为这种案件一定会重判,会以一种消极方式对待事情。也对是否聘请介入律师辩护的效果存在疑问,或认为聘请律师辩护,也不一定能起作用,放任不理,这种情况是很可惜的,也很错误。

 

虽然这类型案件遇上严打刑事活动,适用刑法判刑上会偏重,在侦查阶段律师会见较难,但是专业、负责、有经验的刑事律师介入案件争取,能尽快见到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在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律师发挥的空间非常大,有机会在部分罪名中争取为从犯、或打掉一部分罪名,或争取部分罪名不起诉,或在审查起诉阶段认罪认罚争取到最有利的量刑,争取在法院审判阶段判刑有很大帮助。本律师接办的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大多是家属尽早委托我们介入的,并全程委托介入辩护的,我们就会提早准备全程辩护工作安排,在关键环节及时提出全面、准确的辩护法律意见,相当部分辩护得到办案机关采纳,扭转案件案件局面,最终办理的结果也是最佳、达到预期效果的。

 

三、刑事辩护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要有一定要有深厚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还要刻苦钻研案情,吃透案情,刑事辩护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要有深厚专业功底。

 

 功底,执业经验,刻苦钻研案情,划分各被告人责任,准确地提练出对自己当事人有利的辩护观点,很关键,也是考虑律师水平、责任心的重要环节。


1、刑事辩护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要刻苦钻研案情,吃透案件


涉黑涉恶案件被告人数多,有些案件少则十几人,有些案件多达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案件卷宗多,少则几十卷、近百卷,有时多达几百卷,甚至上千卷,案卷堆起来,高得像个小山;涉及罪名多,少则近十个罪名,多则十几、二十个至三十个罪名都有;违法事实高达数十宗,或上百宗;案件发生时间跨度长,有近几年发生的,甚至十几前的事情都有。各被告人之间行为关系复杂,特别作为组织、领导者主犯,与其他人员之间的行为错综复杂,涉及事情很多,人物、事件、地址均不一致,千丝成缕。受托律师要理清自己的当事人是否参与有关被指控的罪名,确实要花很多时间阅读案件材料,研究案情,各个案卷都要阅读,重点的案卷宗要重点阅读,反复阅读,一定搞清楚各被告人对涉及罪名行为的供述,各被告供述内容是否矛盾,有关辩认材料是否清楚,有关证人指证内容如何,有关视听材料、鉴定意见书、现场勘查、有关文件书证、微信材料、银行流水记录、手机通话等有关证据内容,是否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取证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形成有效证据链,能否证实自己当事人确实参与该宗犯罪。

 

核对公安机关指控各项罪名,要进行逐一疏理,核查证据材料能证明的事实,能否证明自己当事人是否参与,是否构成被指控的罪名。正确梳理自己当事人是否主犯、从犯关系、案发是否为未成年人,是否退赃,是否愿意赔偿,是否取得受害人谅解,是否存在自首情节,是否有立功情节,是否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形,或正当防卫等情况,均要作细细梳理。从而判定自己当事人在该宗罪名是否构成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其在的案件地位、作用如何,有什么可以从轻、或减轻的法定、酌情情节。

 

      2、刑事辩护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要抓住时机及时约见检察官


辩护律师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吃透案情后,及时公见当事人,核对《起诉意见书》事实,书写书面的《辩护意见书》交给检察官,并约见检察官司交流意见,争取正确认定,十分关键。


检察院承办涉黑涉恶案件的检察官有专案组,办案案件时间紧张,面对复杂的案情,要处理各被告人涉及的犯罪事实,确实任务重,工作压力大,这阶段律师约见主办检察官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但受托律师一定要坚持预约,不要轻易放弃,这是负责任律师的重要标志。

 

律师见面与检察官沟能才是最好的沟通,控辩沟通交流辩护意见,求同存异,对正确审查案件,作出正确起诉,或不起诉,不可或缺。

这阶段负责的检察官也希望听到辩护人的意见,特别是希望看到辩护人书面的辩护意见,让其对案件有重新认识,交流过程中,检察官对该被告人是否重新排位、是否认罪认罪、是否具有从轻或减轻情节,是否有自首情节,是否有立功情节,是否有退赃情节,是否有退赃情节,是否过了追诉时效,是否取得谅解,是否未成年犯罪,家庭情况如何,该被告人参与罪名数量,参与该罪名是否为主犯或从犯,是否有前科,是不是累犯,或再犯,是否认罪认罚,均有新认识。

   

该阶段通过律师辩护,有机会争取自己当事人有利排位、各种从轻或减轻情节的认定、或部分罪名不起诉,或争取认罪认罚有利的量刑,数罪并罚减轻幅度,因此有利的量刑意见书,为案件法庭审判打下重要基础。其实,专业、负责、有经验的律师,在当前认罪认罚普遍适用的情况下,第二个阶段律师发挥的空间是很大,为当事人争取有利认定和量刑空间也是在这个阶段,至关重要。

    

涉黑案件,公安机关在作出《起诉意见书》时,一般都会建议没收个人财产处理方式。在该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及时地向主办检察官提出被查封、扣押财产意见,也是十分重要的。辩护律师要及时整理、提交全面有关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形成合法性材料、财产来源合法性材料,或家庭成员共有财产材料,或预留家庭成员生活必要财产材料,并与检察官沟通有关财产处置方案,为当事人或家庭争取部分财产不被没收,至关重要。

 

四、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要发挥专业水平,尽力提高庭审效果、效率,配合法庭审理案件

 

涉黑涉恶案件由于案情复杂,起诉罪名多,案件数量多,被告人多,到庭参与辩护的律师多,法庭安排庭审时间也是有限的,不会给辩护律师充分展示的机会和时间。所以,庭前律师必须做好庭审准备,准备好发问提纲、法庭辩论提纲。

 

在法庭调查阶段律师发问、法庭辩论阶段律师发言,要求出庭律师发问条理清晰,层次分明,语言简洁;辩护观点明确、准确,用语规范,注重法言法语,准确发言,有力。对当事人不构成犯罪的部分,坚持据理力争;对当事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部分,尽量陈述清楚各方面的事实和理由,全力争取从宽处理,要讲的观点,该讲的观点,在法庭利用有限时间尽量发表完,不在法庭上留有遗憾。发庭调查、法庭辩论期间,律师尽量不要去谈与案件无关的问题,否则,如果被审判长多次打断发言,旁听当事人家属也有疑问,印象也不好,专业水平受质疑。

 

最后,庭后承办律师一定要提交详细书面《辩护词》给法庭审理存档,该《辩护词》也是法庭合议案件,综合考虑律师辩护观点的重要法律文书,也是涉黑涉恶案件必须存档案的文书。即使合议案件时间离开庭时间有相当长时间,合议庭法官合议时再重新看一次该《辩护词》内容,该被告人的律师法庭上发言观点立即想起,甚至记忆犹新,有理由部分将会采纳,这对当事人认定事实,正确量刑很重要。

 

           作者: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

            卢愿光律师

                                           202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