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中,能得到多少赔偿?
时间:2018-02-02

      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纠纷是我们常见的案件。

      在事故中,能得到多少赔偿可能是受害者最关心的问题。现在本律师为大家梳理一下交通事故中赔偿损失的问题。

       ①赔偿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赔偿义务人应赔付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赔付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若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赔付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 、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十八条规定,对于造成的人身侵权,受害者还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 


      ②赔偿方式:

      一般机动车都会购买有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所谓“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 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后,可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部分的损失则由当事人之间按过错比例分担。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③紧急处理

      一般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三番四次向肇事者 索要医疗费,那些肇事司机都会比较怠于处理,把责任推给保险公司,或者说等法院判决结果出来。这对于受害者无疑是二次伤害,

      让本律师给你们支支招——申请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保险公司接到申请后,一般会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付医疗费一 万元。如何向保险公司申请? 

      一、向交警大队请求,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出具《交通事故医疗费用垫付函》。 

      二、向肇事车辆驾驶人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提出先予执行申请,由法院对肇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下达《先予执行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