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1日,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朱俊凯律师及部分党员、积极分子前往广东广诺律师事务所开展党建交流活动。在广东广诺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同斌律师及律所合伙人陈永生律师的带领下,我所律师参观了广诺律师事务所的办公环境。
本次党建交流活动是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开展对外交流的重要活动,在交流中,双方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2019年4月9日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进行了重点探讨交流,双方皆表示该意见对律师在经办涉及“恶势力”和“套路贷”刑事案件中起了重要指导作用。
此外,广诺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同斌律师就“如何建立律所党支部及开展律所党建工作”这方面内容与我所律师进行探讨、交流与分享。
通过此次交流活动,双方达成一致,表示以此次交流活动为契机,加深两所的分享、交流,并在日后的工作中,坚持党的信念,贯彻党的工作理念,兢兢业业服务当事人,为我国法治建设和经济建设贡献力量。